萬通快訊 第1485期-勞退自提新制上路!8月起雇主不得拒絕勞工申請,最高可自提6%享節稅優惠

勞退自提新制正式上路,雇主不得拒絕勞工申請
勞動部提醒,自 115年8月1日 起,《勞工退休金條例施行細則》第21條修正正式生效。未來只要勞工提出勞退自提(自願提繳退休金)申請,雇主不得拒絕。
若雇主拒絕受理,勞工可直接向勞保局辦理申報提繳,後續仍由雇主依法代收並繳納退休金。如雇主未依規定按時繳納,將依《勞工退休金條例》第53條規定加徵滯納金。
什麼是勞退自提?哪些人可以申請?
依《勞工退休金條例》第14條規定,下列對象皆可自願提繳退休金:
- 勞工
- 受委任工作者
- 實際從事勞動的雇主
- 自營作業者
符合資格者,可在每月工資或執行業務所得6%範圍內,自行選擇提繳退休金至個人退休金專戶。
勞退自提有哪些好處?可節稅又享有保證收益
選擇勞退自提,除了能提前累積退休金之外,還享有多項優勢:
- 自提金額可全額列入綜合所得稅扣除額,達到合法節稅效果。
- 每年可參與勞工退休基金投資收益分配。
- 個人退休金專戶依法享有不低於當地銀行二年期定期存款利率的保證收益。
- 年滿60歲後,即可請領退休金專戶本金及累積收益。
勞動部表示,即使近期全球金融市場波動較大,勞工退休金專戶仍享有法定最低收益保障,勞工無須過度擔心市場短期震盪對退休金的影響。
勞退自提比例最高6%,每年可調整2次
受僱勞工若想參加勞退自提,可向雇主提出申請,由雇主向勞保局辦理申報及代為繳納。
勞工可依自身財務規劃:
- 自提比例最高可達薪資6%
- 每年最多可調整提繳率2次
- 也可隨時申請停止提繳
提供勞工更具彈性的退休金規劃方式。
雇主拒絕勞退自提怎麼辦?
針對新修正規定,勞動部再次強調:
若雇主拒絕勞工提出的勞退自提申請,勞工可直接向勞保局申報辦理提繳,不需因雇主拒絕而失去自提權益。
後續仍由雇主依法代收並繳納退休金,如未依規定按時繳納,將依法加徵滯納金。
如何查詢自己的勞退專戶?
勞動部鼓勵勞工善用退休規劃工具,可透過以下方式掌握退休金累積情形:
- 使用「勞工個人退休金專戶試算表」估算退休金。
- 登入勞保局e化服務系統查詢退休金專戶。
- 可使用以下方式登入:
- 行動電話認證
- 自然人憑證
- 虛擬勞保憑證
- 行動自然人憑證
- 勞動保障卡
- 或至勞保局各地辦事處臨櫃查詢。
隨時掌握退休金累積狀況,有助於提早做好退休財務規劃。
勞退自提新制重點一次看
| 項目 | 內容 |
|---|---|
| 新制上路日期 | 115年8月1日 |
| 雇主可否拒絕 | 不得拒絕勞工申請 |
| 自提比例 | 最高6% |
| 可調整次數 | 每年最多2次 |
| 可停止提繳 | 可以,依個人需求隨時申請 |
| 稅務優惠 | 自提金額可全額自所得總額扣除 |
| 收益保障 | 不低於銀行二年期定存利率 |
| 雇主違規 | 未依規定繳納將加徵滯納金 |
◆ 資料來源 : 外籍勞工通訊社/黃秀娟 ◆